预约挂号咨询:18773255526
医疗咨询:0731-55519260
健教热线:0731-55519304
医疗保险咨询:0731-55519203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
24小时投诉电话:18975211599
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人才招聘

2021年湘潭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医卫类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者:admin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8 16:32:19
  湘潭是毛泽东同志的家乡,是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成员,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湘潭是一座人文厚重之城;是一座产业兴盛之城;是一座现代宜居之城;是一座创新开放之城。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贯彻落实《莲城人才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快各类人才集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现将2021年湘潭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医卫类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50名,具体引进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21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医卫类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详情可查询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xiangtan.gov.cn/)以及相关人才引进单位网址: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http://www.xtcdc.org.cn
  湘潭市中心医院:http://www.huijing.org/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xtsyyy.com/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xtsdermyy.com/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http://www.xtfuyou.com/
  湘潭市中医医院:http://xtszyyy.com/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7.在湘潭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县市区、园区)的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9.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师等。
  (三)有关报考条件说明
  1.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2.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成绩单)等证书。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引进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人才引进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4.人才引进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军队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11月18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5.人才引进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四)重要提示
  本次人才引进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各人才引进单位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报考人员请选择湘潭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8日9:00-2021年11月24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人才登录湖南招考网(http://www.hnzkw.com/)进行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引进单位组织实施。具体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各人才引进单位网站通知)。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口试的形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时间、方式、地点和相关规定在各引进单位网站另行公告。
  六、体检
  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由各引进单位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引进计划空缺的,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并报市卫健委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也可以不予递补,取消引进计划。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引进人才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才。
  (二)公示
  对拟引进人才在各人才引进单位网站、市卫健委官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引进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于2022年8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等申请办理聘用手续。
  (四)根据“莲城人才行动计划”相关政策落实引进人才有关待遇。对新引进的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3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3年。
  九、纪律要求
  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考务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要求,凡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一律不准参考。
  十一、人才引进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                18107328230。
  政策咨询电话:
  湘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31-58389509;
  湘潭市中心医院人事科      0731-58214850;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731-58669009;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0731-52705110;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0731-58577507;
  湘潭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731-55519256。
  监督电话: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0731-58555257;
  湘潭市纪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731-58555268;
  湘潭市人社局事业科           0731-58626298。

  附件: 
附件1:引进计划与岗位表(1).xls
cc99c9a31ca9db764b95fae95e95fd9a.xls (25.50 KB)
 
附件2: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1).xlsx
d255a804ce49bc48b5ed868dfecbbfdc.xlsx (327.83 KB)

  
                                               湘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 8 日
分享到: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湘潭市中医医院 湘ICP备13004809号-1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人民路238号    邮编:411100    电话:0731-55519277    传真:0731-58223825
急诊科电话:0731-58223370    医疗咨询电话:0731-55519260    医保咨询电话:0731-55519264

湘公网安备 43030202001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