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行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健康管理能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指导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15]35号)、《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16〕40号)要求,湘潭市卫生计生委决定组织2016年全市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情况点评暨服务规范培训班,为了方便基层,此培训班分三个地区举行。城市五区(雨湖、岳塘、九华经开区、高新区、昭山示范区)在湘潭市中医医院进行;湘潭县的基层单位培训在湘潭县中医医院进行,湘乡和韶山的单位培训在湘乡人民医院进行。
2016年9月27日上午,在湘潭市中医医院五楼会议室,“湘潭市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情况点评暨服务规范培训班”第一期如期开班。湘潭市卫计委领导艾建琪、叶志强,湘潭市中医医院院长谢宏赞、副院长曹慎参会并相继发言。市区卫计局基层卫生管理股股长、中医股股长;各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负责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从事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及相关工作分管负责人80余人参加了此期培训。
此次培训的老师为市中医医院健教指导科科长陈爱云。培训内容为: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查情况点评,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的中医药健康管理。陈科长就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对大家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整改指导,对65岁以上老年人、0-36个月儿童、孕产妇、高血压患者、Ⅱ型糖尿病患者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规范中的标准进行了解读和阐述。
由于培训的内容与大家平时的工作息息相关,很接地气,大家都听得非常认真。基层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培训学习,是真的学到了知识,对临床应用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参考价值,陈科长的讲课非常好!”
人若有需,我必倾囊相授。作为中医人,我们所学、所做是为了治病救人,是为了能更好的传播中医文化,造福社会和人民。我院作为湘潭地区唯一一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在中医文化的传播、对基层医院的中医指导责无旁贷,我们将继续努力,充分发挥三级中医医院在湘潭地区中医工作的引领作用。
供 稿 健教指导课 陈爱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