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投标单位必须有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招标范围:空气能中央热水机组二台(热泵电源形式:三相380V,频率50Hz,额定制热量38.5kW,设备噪声不超过62dB),原二台空气能中央热水机组的拆除和新机组的安装;
3、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之日起二年;
4、招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请予注明,以正本为准;
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设备、税金、包装、运费、装卸、搬运(包括吊装)、保险、安装调试、技术资料及政府管理部门收取的检验费用、质保期内维修费用和相关技术服务费用等在内的一切费用,中标后不予增补,招标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人在开标一览中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必须与技术规格响应表中描述的规格型号一致;
7、医院选择最低报价中标;
8、中标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施工,服从医院的统一指挥,自负安全责任。
湘潭市中医医院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