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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湘潭市中医医院 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

发布者:admin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8 11:33:26
 
潭中医党发〔2022〕9号
中共湘潭市中医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
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
 
各党支部、部门、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行医、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教育、监督、考评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重新修订并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中共湘潭市中医医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湘潭市中医医院
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修订版)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行医、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教育、监督、考评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重新修订医德医风考评实施细则。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改善医疗服务态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职工职业道德素养,树立行业新风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市民健康服务。
  组织领导
  成立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
  下设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行风办,分管院领导任考评办公室主任、行风办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各党支部书记、各相关职能科室及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医德医风考评细则并组织实施考评。
  三、考评范围
  全院在职在岗职工(包括合同制人员)。
  考评标准及内容
  (一)考评标准
  基本标准80分为职工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职工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二)基本内容8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所有患者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诊疗秘密。
  (3)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不得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爱心、耐心、细心;
  (2)工作时间佩戴胸牌上岗,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无吸烟、嚼槟榔等妨碍公共礼仪的行为;
  (3)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维护行业形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严格自律,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2)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3)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明文件。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4) 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单位内部规定的医师执业等级权限;
  (5)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6) 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因病施治,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7.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医疗扶贫、义诊、助残、支农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积极参加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
  (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做好后勤保障及机关职能服务工作;
  (3) 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二)加分项目
  1. 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各种指令性任务:
  公卫、自然灾害等应急事件  +1分/次,此项加分共计≤3分;
  对口支援、援外、义诊 +0.5分/次,此项加分共计≤2分;
  扶贫、志愿服务  +0.5分/次,此项加分共计≤2分;
  献血:+1分/次,此项加分共计≤2分。
  (医务部、社会服务部,健教科、党办、团委等安排科室负责确认汇总)
  2.年度因工作表现突出获荣誉:
  个人获评荣誉, 院级+2分;获系统及市级+3分,省级及以上+8分。(同事例获重复表彰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集体获评荣誉:全体成员+1分/人。
  (人事科、党办、医务部、护理部、工会等负责确认汇总)
  3.组织或参加各类比赛获奖:
  组织者(含指导老师):市级以上比赛获奖: +1分/人。
  参加者:院级+1分/人 ,市级以上+2分/人。
  (人事科负责确认汇总)
  4.部门、科室集体、医务人员个人收到病友及家属感谢信、锦旗等经核实确实表现优异+0.5分/人/次(集体荣誉有关人员+0.5分/人/次,以信息内容登记为准)。此项加分共计≤5分。(行风办负责确认汇总)
  5.对在工作中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经考评办公室成员核实,视情况+2~10分。(行风办负责确认汇总)
  6.拒收红包、礼金,回扣等好人好事(以登记为准):+0.5分/次,此项加分共计≤5分。(行风办负责确认汇总)
  7.敢于检举:检举他人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各类礼金、回扣,情况属实+5分。检举他人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情况属实+5分;检举他人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情况属实+5分。检举他人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患者及亲友的财物情况属实+5分。(纪检监察室、行风办负责确认汇总)
  8.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受到医院或上级有关部门表扬+5分。(行风办负责确认汇总)
  9.创新、发明、专利:
  (1)开展新项目、新技术:相关人员+2分/人/项;
  (2)发明、专利:前3位+5分/人/项,参与者+1分/人/项。
  (科教科负责确认汇总,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
  科研成果奖:
  获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等取课题完成人前5名。
  市级:+5分/人/项 ;省级/人/项:+8分  国家级:+10分/人/项。(科教科负责确认汇总,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
  11.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获奖:
  市级:+2分/;省级/人/项:+3分  国家级:+4分
  (科教科负责确认汇总,同一论文不重复加分)
  12.临床工作中发现错误,避免事故、纠纷: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避免出现医疗纠纷或责任事故,经查实+5分。(医务部、护理部、质控科负责确认汇总)
  13.因公未休年休假+0.5分/天。(人事科负责确认汇总)
  (三)扣分项目(-20分为一票否决项, 有此项只能评较差)
  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无故迟到、早退每次-2分/次;离岗、串岗每次-2分/次;旷工每次-10分/次;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游戏、打扑克、喝酒等每次-2分;造成不良影响每次-5分;主观原因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 -5分。(纪检监察室负责确认汇总)
  2.无故不参加各项学习、会议等活动-1分/次。三基考试补考不达标-1分/次,不服从组织或医院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各项工作任务(或活动)的-10分,造成严重后果-10~20分。(纪检监察室、科教科等负责确认汇总)
  3.上班语言不文明、着装不符合要求(不整洁、上岗不挂牌、穿拖鞋上班等)-1分/次。(纪检监察室、行风办负责确认汇总)
  4.造成责任性一般差错:视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 扣5-10分。发生责任性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直接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20分,相关(间接)责任人-10分。发生医疗事故,不按照规定报告的,直接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20分;医务部、护理部负责确认汇总)
  5.科室发生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及时报告,直接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5分,经核实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不良影响较小,直接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5分。造成较大影响的,直接责任人-10分,科室负责人-5~10分。(院感科负责确认汇总)
  6.在诊疗过程中,未履行告之签字制度或与病人缺乏沟通交流等因主观原因导致纠纷-2分/次;造成医院损失一万元以下者,扣3-5分;损失一万元以上者,扣5-10分。(医务部负责确认汇总)
  7.在工作中发生因服务态度、工作责任、作风等问题或解释说明不到位,激化矛盾的有效投诉,经查实,认识态度好,被投诉到科室的-2分/次,被投诉医务科、院纪委、行风办的,-5分/次;认识态度差或被投诉到医院上级主管部门或被报纸、电台、电视曝光,影响医院形象或正常工作的-10分/次。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10~20分/次(行风办负责确认汇总)
  8.违反规定私自外出会诊、手术、异地执业-10分/次,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查属实-10~20分。(医务部负责确认汇总)
  9.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未落实工作要求,不按工作制度、规范实施诊疗,(例如违规开大处方)经查实视情况-2~10分;对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接受或索要红包、回扣、提成,捐赠、参与欺诈骗保、故意多收费、私收费、实施过度医疗,泄露患者隐私等的行为及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等情形经查属实-20分/次。(医务部、护理部、质控科、宣传科、医保物价科、行风办等负责确认汇总)
  10.在医疗服务过程,擅自为病人开假医疗证明;违法鉴定胎儿性别等经查属实-20分。(行风办负责确认汇总)
  11.部门工作因服务态度不好、作风不务实,对临床一线反应的问题协调处理不及时或无故拖延的-2分/次,造成不良反应或影响正常工作的,-5分/次。(行风办负责确认汇总)
  12.同事间闹不团结,影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方-2分;有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陷他人,严重损害医院形象的-5分。(行风办负责确认汇总)
  13.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20分。(医务部确认汇总)
  14.未落实传染病首诊负责制,造成不良影响,-5~20分,发现传染病疫情,不按照规定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20分。(感控科负责确认汇总)
  15.受到诫勉谈话处理-5分,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处理-10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处理的-20分。(纪检监察室负责确认汇总)
  16、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处或新闻媒体曝光的科室,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的每次扣5~10分。(医务部负责确认汇总)
  17.医院考评组认定的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的情形。视情况扣分。
  五、考评形式
  在“湘潭市中医医院OA办公系统”上以电子版形式进行。
  六、考评方法
  1.每年开展一次医德医风考评,考核年度为本每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元月底前完成上年度考评工作。以日常工作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将医德医风考评列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医德医风评价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3.按照考评细则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支部评价、医院评价,最后确定等次。
  (1)自我评价,职工根据考核的内容,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考评标准,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填写《湘潭市中医医院职工医德医风考评表》,据实详细记录加分、扣分项,实事求是地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在职工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科室负责人按照考核标准,根据被考核者的平时实际工作表现进行审核及综合考评,评分。
  (3)支部评价。各片党支部进行审核及综合考评,评分。
  (4)医院评价。考评办公室各成员根据分工结合平时工作督查考核情况作为主要参考依据,每年年底对全院职工进行医德医风综合评价,汇总加分及扣分情况报行风办,行风办负责收集评价情况,审核个人医德医风档案。考核情况报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
  4.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综合平时医院的医德医风考核记录,对科室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查,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医德医风考核结果、奖惩情况一并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5.考评结果公示。将医德考评结果在院OA办公系统内公示,接受职工质询。公示时受到投诉的,调查核实后重新考核。
  七、等次确定
  优秀:总分值≥90分;且扣分<5分
  良好:90<总分值≥80分,且扣分<10分;
  一般:80<总分值≥60分,且扣分<20分;
  较差:总分值<60分或存在项扣分≥20分。
  考评结果及运用
  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归入职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与年度考核、定期考核、晋升晋职、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等直接挂钩。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为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进行批评教育,暂缓晋职晋级或调离原工作岗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医师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处理。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内容要求
  全院上下、各级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医德考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端正态度,明确内容要求,认真细致做好对医德考评工作。全院职工要进一步提高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责任感,大力弘扬高尚的医德医风精神,自觉接受院内和社会的监督,自觉抵制医疗服务中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
  (二)结合实际,量化考评细则
  各党支、各科室(班组)及职能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评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及考核。各职能科室平时的管理、检查、考核内容,均作为细化、量化的考评内容和标准之一,纳入医德考评,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医院考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院各科室的考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考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细节,确保考评工作落到实处;各党支、科室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做好各项工作,保证考评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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